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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永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1823304014794U
法人代表姓名: 潘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32902********7219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清阳交罚[2020]0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性)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第七条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3.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1-09-08
处罚机关: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23007355672L
数据来源单位: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23007355672L
备注:
主办:阳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运行管理: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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