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未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商事主体2018年年度报告公示已于2019年6月30日结束,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及《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拟下列将未参加2018年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导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如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导常状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之日起10日内向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联系电话:7802353)
[{"id":"d8141bc4dc4b4f1fa22c9174791c7c00","name":"附件1全县未报送2018年度报告内资企业名单.xls","url":"/zygx_qyxy/fileUpload/qyxywww/20191023/1571816205040.xls"},{"id":"a1a50c6d6abf4f02a0cd6963e5396c00","name":"附件2全县未报送2018年度报告农民合作社名单.xls","url":"/zygx_qyxy/fileUpload/qyxywww/20191023/1571816211374.xls"},{"id":"08b0ebdbac684468a71a3bb0da809edd","name":"附件3全县未报送2018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名单.xls","url":"/zygx_qyxy/fileUpload/qyxywww/20191023/157181621925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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