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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查处2宗食品虚假宣传案 罚款4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4-08    来源:清远日报    字体:[ ]

近日,阳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办宣传普通食品具有调理、抑制和治疗疾病功能的虚假宣传案2宗,案值47.43万元,罚款40万元。

  2018年7月,该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分别对以下经营场所予以立案调查:杜某才经营的阳山县阳瑞食品经营部(阳山县阳城镇城南大道东50号,2-3层);江某涛经营的阳山县洋瑞保健信息咨询服务部(阳山县阳城镇阳山大道1号302).

  经查明,当事人推销的“国肽”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是安徽国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牛骨胶原蛋白肽粉、牛磺酸、食用香精等配料生产的一种普通食品,不具备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

  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当事人在明知该产品是普通食品的情况下,自2018年4月中旬开始,通过发放宣传单、免费送鸡蛋等小礼品的形式,利用中老年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引诱中老年人到其经营的阳山县阳瑞食品经营部经营场所内的会场体验玉石座垫功效并接受“洗脑授课”。

  当事人利用中老年人对疾病、死亡的恐惧心理,采用情感拉拢获取中老年人的好感和信任后,通过现场讲解、播放采访视频、播放所谓的李总对“肽”的功效阐述视频等方式,宣称该产品的主要成分从青海牦牛的骨头中提取,具有代替药物、排除血液毒素、增强新陈代谢、预防疾病,调理、抑制和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动脉硬化等疾病的功能;其中江某涛还通过播放所谓公司高管刘总对“肽”的功效阐述视频,宣传产品的用法用量:一天3次,每次1包,鼓动中老年人一定要吃足周期、吃足疗程、吃足量、该吃的时候就吃、该加量的时候就要加量、不要省着吃,要按时按量坚持使用。

  该产品是以170元/盒的价格从广东红瑞乐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然后分别以660元/盒或670元/盒的价格销售。通过“洗脑式”宣传,使不少中老年人误认为该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分别花费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费用购买。

  至案件查获时,杜某才共销售了108盒,销售额71280元,违法所得52920元;江某涛共销售了812盒,销售额403060元,违法所得222504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对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宣传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对当事人处以200000元罚款。

清远日报讯 特约记者卢志满 

主办:阳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运行管理: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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